为了保证全国环境监测分析数据的可溯源性和准确可比性,环境保护总局一直非常重视环境标准样品的研究、制备、生产和应用工作,专门发文“指定环境保护总局标准样品研究所负责环境标准样品的研1究、制备和生产工作”、并要求“在对各级环境监测分析实验室及分析人员进行质量控制考核校准、检验分析仪器制备标准溶液进行分析方法验证以及其他环境监测工作活动中都应使用环境标准样品”。
环境标准样品一般由环境保护总局和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颁布并授权生产,以“GSB”桩行编号,目前己有230余种主要包括气体、水、土壤、生物和工业固体废弃物等环境标准样品以及各种环境监测分析用标准溶液。
环境标准样品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一样是环境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环境监测分析的测量标准、量值传递的载体,它是有效开展环境监测量值溯源的重要工具。
环境标准样品是指具有足够均匀的一种或多种特性量值经过充分确定了的材料或物质,主要用于评价测量方法、校准测量仪器、或确定其他材料与物质的特性量值。
标准样品是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标准样品其一种或多种特性量值,是通过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并可溯源到准确复现表示该特性量值的计量单位且每个标准值都附有不确定度。环境标准样品是为了满足环境监测分析工作需要的一类标准样品。
环境标准样品与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一样是环境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国环境监测分析的测量标准、量值传递的载体是有效开展环境监测量值溯源的重要工具。
我国环境标准样品现已广泛应用于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及其他各行业的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质控考核、方法验证、技术仲裁等工作中。